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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称不见悔意恶性非轻 陈致中夫妇被求从重量刑

2008年12月12日 16: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家族所涉弊案今天下午首波侦结起诉,除陈水扁夫妇两人遭台检方要求从重量刑外,宣称自己只是被指挥支配对象的陈水扁之子媳陈致中夫妇两人也被检方请求从重量刑。

  报道称,起诉书中指出,被告陈致中、黄睿靓夫妇部分,均系犯“洗钱防制法”第11条第2项的洗钱罪嫌。起诉书中强调,审酌被告陈致中、黄睿靓两人,实际上系本件洗钱案所涉海外资产最主要受益人,然迄今未就所掌控的海外资产做全面交待,难以认为其有悔意,其利用法律专业知能操控不法所得海外资产,恶性非轻,请从重量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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