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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弊案首波侦结 检方请求予扁最严厉制裁

2008年12月12日 15:5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2日消息 据台湾TVBS报道,陈水扁家人涉及的南港展览馆案、龙潭购地案、公务机要费案及海外洗钱案等四大弊案,首波侦结行动在今天下午尘埃落定。台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陈水扁等14人提起公诉,并请法院予陈水扁最严厉制裁。

  报道称,台检方特侦组在今天下午召开记者会,由台“检察总长”陈聪明、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主持说明。

  台检方起诉书厚达209页,起诉了14名被告。除陈水扁外,另13名被告分别为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吴淑珍的胞兄吴景茂及其妻子陈俊英、吴淑珍友人郭铨庆、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

  台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陈水扁犯行重大,犯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以其担任2届台湾地区领导人,于就职时宣言必须“恪遵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无负民众负托,如违誓言,愿受严厉之制裁,竟进而“知法犯法”,请求予以最严厉的制裁。

  陈云南说,吴淑珍女士,利用“总统”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从重量刑。陈致中先生、黄睿靓女士,以直系血亲共犯洗钱罪本得减轻其刑,惟其未交代海外资产,恶性不轻,请从重量刑。其余被告因自白、或配合侦办、或态度良好者,依法请求减轻或屏除其刑。(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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