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针对扁家弊案,台特侦组预定在今日下午3时15分召开记者会宣布起诉内容,包括公务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案及南港展览馆案等首波侦结的案件中,被告可能就将近30人;针对陈水扁求刑的部分,一说检察官达成从重量刑的共识,但可能不会具体求刑,另外也有说法为会对陈水扁吴淑珍求处无期徒刑。
报道称,扁家所涉相关弊案中,首波侦结的有4大案,除台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外,共有7名检察官分3组撰写起诉书。公务机要费案部分是由特侦组检察官周士榆、沈明伦为一组负责;洗钱案部分由检察官林哲慧、越方如负责;竹科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弊案则由检察官吴文忠、朱朝亮、李海龙3人一组负责撰写起诉书。
目前检察官已撰毕结案书类,预定于今日下午侦结。但据台媒指出,检察官虽达成从重量刑的共识,但可能不会具体求刑,且全案公告后将陈水扁移审台北地方法院,由法官决定是否续押。
报道称,首波侦结的4案中,台北地检署会配合特侦组,一同将南港展览馆案侦结,因此预料首波和扁案相关被告可能将近有30人。其中在公务费案部分,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取财物、侵占公有财物、伪造文书等。
海外洗钱部分,检方将陈水扁、吴淑珍、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吴景茂之妻陈俊英、友人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等9人列为被告,涉嫌违反“洗钱防制法”。
龙潭基地开发案部分,被告分别为陈水扁、吴淑珍、蔡铭哲及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等人,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南港展览馆案部分,特侦组及台北地检署已协调共同侦结,特侦组将只负责吴淑珍、蔡铭哲涉案部分;前陈水扁当局内务部门主管余政宪、力麒集团负责人郭铨庆及15名学者评审所涉案情由台北检方侦结。
据台北地方法院羁押陈水扁的裁定,特侦组认为陈水扁分别构成侵占公务费机密费、诈领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案收贿、洗钱等4项罪名,刑责分别为10年以上、7年以上、7年以上、5年以下,若采数罪并罚,很可能被检方合并求刑25年以上,依“刑法”规定,合并刑期最高不能超过30年。
报道称,陈镇慧及南港案中的被告郭铨庆、蔡尚清等7人,因犯后自白并协助突破案情,符合贪污治罪条例及“证人保护法”相关减刑规定,可望获得检方建请法院缓刑宣告;陈致中、黄睿靓因同意检方透过“司法互助”追讨在瑞士的2100万美元,加上协助洗钱对象为直系血亲,也可能获检方减刑。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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