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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研究生被杀毁尸案 案犯洪晓慧获准假释

2008年12月02日 17:4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因三角恋情怒杀同班女同学,洪晓慧服刑多年后终于获准假释。(图片:台湾“今日新闻”)

  中国台湾网12月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1998年3月7日,台湾“清华大学”发生了一件震惊岛内的女研究生“王水溶尸案”,罪犯洪晓慧服刑多年后日前获得台“法务部”核准假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下午裁定准许检察官提出的交付保护管束。

  报道称,洪晓慧被控杀人毁尸案,一、二审均判有期徒刑15年、褫夺公权10年,损坏尸体部分判有期徒刑3年6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褫夺公权10年,但因减刑等原因,应执行有期徒刑16年3月。

  洪晓慧1999年1月23日送监执行,直到今年11月27日才由台“法务部”核准假释;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依相关规定,声请假释中交付保护管束。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经审核台“法务部”矫正司发函及交付保护管束名册,裁定准许保护管束声请。(章潘)

  台女研究生杀害情敌王水毁尸案介绍

  台女研究生杀害情敌王水毁尸 服刑11年获假释

  中国台湾网11月2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1998年3月7日,台湾“清华大学”发生了一件震惊岛内的女研究生“王水溶尸案”,罪犯洪晓慧服刑多年后,今天获得台“法务部”核准假释。由于洪晓慧还须经检察官向法院提出保护管束,因此仍需要一段作业时间,最快也必须等两周才能获释<<<

  台湾女研究生杀害情敌 王水毁尸案大事纪

  1998年3月7日,台湾“清华大学”发生震惊社会的女研究生情杀案,当时“清大”研究生洪晓慧,因为三角恋情在校园杀害同班女同学,还以王水毁尸,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3个月。在服刑11年之后,台“法务部”今天终于通过假释案。以下是全案大事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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