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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拒签查账授权书 改由记名笔录替代

2008年11月26日 21:5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今天上午前往台北宝徕花园广场就讯陈水扁之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在吴淑珍点头之后,两人同意将瑞士3个账户将近7亿元(新台币 下同),转入台检方指定的账户,但在就讯过程中,陈致中拒绝签署查账授权书,改由记名笔录替代。

  报道称,台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今天上午前往宝徕花园广场就讯陈致中夫妇。台特侦组主任陈云南表示,虽然陈致中同意签署瑞士账户的查账授权书,但“幕后决定权在吴淑珍”,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处理,就讯过程不到2小时。

  陈云南指出,经吴淑珍同意,陈致中夫妇透过瑞士方面的司法互助,将瑞士3个账户里的钱,全部转入台“高检署”所指定的账户内。虽然陈致中签了转账同意书,但他以英文无法切确表达中文意思为由,不愿签署查账授权书,因此改由记名笔录替代。

  陈致中委任律师林志豪解释,特侦组原本确有准备相关授权文件请陈致中夫妇签署,但陈致中夫妇担心一旦签署会被认定为“承认犯罪”,因此表明不签署相关文件;至于本月14日陈致中夫妇在台特侦组签署的查账授权书,内容仅是同意特侦组据此向境外银行调查,与今日所谈的与瑞士方面的司法互助并不相同。他强调,两人今日并未签署任何文件。

  据台媒了解,陈水扁家同意汇回的7亿元,就是检方8月间调查的2100万美金。当时吴淑珍告诉检方,海外账户的资金是自陈水扁担任“立委”以来,就陆续自新加坡荷兰银行转到新加坡渣打银行、瑞士信贷银行、瑞士美林银行及苏黎世皇家银行。

 

  其中,前两个账户是吴淑珍胞兄吴景茂的户头,后两个账户是其儿媳妇黄睿靓的户头,瑞士信贷的账户同时使用吴景茂、黄睿靓两人的户头,陈致中为所有账户的代理人,账户受益人包括陈致中、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及陈致中女儿陈洁歆3人。(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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