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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门预定一周内完成两岸海运直航管理办法

2008年11月10日 18:2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上周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台交通部门今天表示,预定在一周内完成相关管理办法,并尽速呈报台行政当局核定。

  台交通部门说,海运直航相关管理办法是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订定,未来航行两岸的船舶都须依规定事先提出申请。(高大林)

  附: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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