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陈水扁任内违规列支的“公务机要费”再添一笔!台审计部门负责人林庆隆今天表示,原陈水扁办公室在2007年度列支的“公务机要费”中,有185万(新台币,下同)不符合规定要件。这让目前在陈水扁任内不得核销的“公务机要费”总数,已经逼近5300万。
报道称,根据台审计部门统计,原陈水扁办公室在2005及2006年度所列支的“公务机要费”中,一共有5099万元不符规定,不得核销。台审计部门负责人林庆隆14日在台“立法院”审查2007年度原陈水扁当局总决算时也证实,2007年度原陈水扁办公室不符规定列支的“公务机要费”,也有185万。
不过,虽然林庆隆强调,台审计部门已经要求“总统府”将不符规定的部分导正,但国民党“立委”吴清池还是认为,如果依规定该追讨的审计部门没做就是违失,对此林庆隆也表示同意,并强调,依规定该办理追讨的就该追讨。(章潘)
[ 责任编辑:张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