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昨天上午首次以被告身份传唤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到案,讯后认为林德训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晚间裁定羁押禁见。
林德训昨天被羁押禁见后,因公务机要费及洗钱案遭羁押的被告从原本的2人(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吴淑珍友人蔡铭哲)增为3人;被告从8人增为9人,除林德训外,其余被告还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水扁之子陈致中、陈水扁儿媳黄睿靓、陈水扁妻舅吴景茂、陈镇慧,以及吴淑珍友人蔡铭哲与蔡铭杰。
报道称,台检方特侦组根据公务机要经费支用程序作业相关规定,认定公务机要费中的机密费必须由会计处另设专帐,并须有公文备查使用目的,以领据列报的机密费,使用方式与以领据列报的首长特别费性质并不相同。台检方向马英九办公室及审计部门函询后发现,陈水扁任内机密费的领据并未依该作业规定列帐,支用过程疑有违法。
特侦组发现,由林德训、陈镇慧经手、每月从前陈水扁办公室以领据领取的半数公务机要费机密费,当中有超过5000万元新台币,领后却未提出确切支出凭证,疑流向私人用途,检察官于8月16日及9月25日分别搜索陈水扁家、陈水扁办公室及陈镇慧等人住所,并于首次搜索时扣得陈镇慧数支随身碟,当中有机密费支用的计算机档案。
报道称,陈镇慧在特侦组应讯时坦承,公务机要费中机密费的流水帐都是由她制作,其中有多笔机密费遭吴淑珍用于私人用途,这些费用她都是听从吴淑珍的指示转出,也曾帮吴淑珍汇款至吴景茂的岛外账户内。
另外,由于林德训担任陈水扁办公室主任任内,所有机密费的支领均要他经手,特侦组认为,林德训对吴淑珍支用公务机要费等情事应该知悉,除日前曾以证人传唤他到案外,也在9月25日的搜索行动中,搜索林德训住处,查扣一份2000年5月27日至2006年8月公务机要费机密及敏感支出表。
报道称,特侦组将敏感支出表与陈镇慧的随身碟比对后,发现两者所记载的内容有多项出入,林德训疑有涂改、重新计算之嫌。检察官于9月底将陈镇慧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并于昨天上午首度以被告身份传唤林德训到案。
检察官讯后认为林德训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款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及“刑法”湮灭证据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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