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8日消息 据台“东森新闻”报道,台检方特侦组调查“机要费”案时,发现连陈幸妤曾经在台北杭州南路的房屋税,也用“机要费”缴纳。附近邻居指出,不晓得陈幸妤曾是房子主人,只知道现在是一对医师夫妇居住。
据台媒报道,位于台北杭州南路的一间房子,除了曾是陈幸妤名下拥有,也曾是台湾“福尔摩沙基金会”旧址,现在该处房屋似乎没人居住,信箱里的信也堆积了很多。有附近邻居表示,只知道现在是一对医师夫妇买下,但这对医师夫妇的详细情况却没人了解。
据当地房屋中介业者透露,这间房子第一次卖出后,曾经转手两次,现在所有权人登记在一名姓叶的女子名下。这处房产在中正区的黄金地段,如果以土地公告现值为每平方米19万元(新台币 下同)计算,总价值超过1500万元。
据台媒报道,吴淑珍曾在陈幸妤19岁时,为了逃避赠与税将这处房产卖给陈幸妤。台检方特侦组在调查“机要费”案时发现,这处房产每年应缴的房屋税都是由“机要费”支出。(沈鹏)
[ 责任编辑:沈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