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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将就吴淑珍、陈镇慧新犯罪事实另开准备庭

2008年09月28日 08:4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案的“机要费案”,目前正加快侦查步骤,倾向将新查获的事实追加起诉,并案由承审的台北地院合议庭审理。因此特侦组起诉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等人的新犯罪事实部分,法院将另行召开准备庭。

  据报道,承审“机要费”的合议庭,日前因吴淑珍17次请假不到庭,已经终结准备程序,直接进入审理庭。另陈镇慧先前涉案部分,则已进入到最后的辩论、检方论告阶段。

  法院认为,特侦组新起诉的吴淑珍、陈镇慧部分,不会影响合议庭先前的审理;日后吴淑珍、陈镇慧若被追加起诉,之前进入审理程序的部分,合议庭仍将继续进行,至于新起诉的部分,则是另外召开准备庭处理。

  据报道,特侦组调查“机要费案”及陈水扁家族洗钱案,案情远超过当年台检方“查黑中心”的调查范围,掌握过去查黑中心所没有查出的大批“新事实、新证据”,导致原本起诉的吴淑珍、陈镇慧等人的犯罪事实、涉案“法条”等都有变动。

  台法界人士分析,依目前特侦组的调查方向,机要费案的被告,除了陈水扁、吴淑珍、陈镇慧外,可能还会有前陈水扁办公室官员多人;另洗钱案部分除了陈水扁家族成员5名被告与陈镇慧外,部分知情的人头户,也将改列被告。

  其中,吴淑珍部分,查黑中心先前依“职务诈欺贪渎罪”及“伪造文书罪”起诉,但目前特侦组则认为她还另涉“侵占公有财物罪”、“洗钱罪”;而且吴淑珍贪污的金额已不止当年的1480万元新台币。

  报道称,当年查黑中心对吴淑珍“手下留情”,起诉书曾建请对她“减轻其刑”,但这次特侦组调查起诉范围扩大,似乎不可能再从轻发落。

  另外陈镇慧部分,当年她只被认定“涉嫌伪证罪”,对吴淑珍以不实发票诈领机要费并不知情,查黑中心以她颇具悔意,建议法院“判处缓刑”。但这次特侦组认定陈镇慧当年对于不实发票诈领部分,是吴淑珍授意,并非不知情,其涉案程度加重,属于贪污、洗钱、伪造文书罪共犯,并遭声押获准。(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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