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追查“机要费案”,发现陈水扁及吴淑珍夫妇诈领的贪污金额超过原先检方“查黑中心”起诉的1400余万元(新台币,下同),可能超过1亿元,因此吴淑珍的涉案事实、罪名恐将变更。特侦组将向审理吴淑珍案的合议庭、公诉检方沟通,希望能技术性“拖延”审理进度,让特侦组尽速侦结陈水扁部分,并案审理。
据报道,特侦组表示,当年查黑中心侦办机要费案,只针对需要发票核销的“非机密费”调查,但依据台“最高院”对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判决意旨,认定领据核销部分,亦需“因公支用”,因此特侦组全面调查机要费案以领据核销的“机密费”部分。
据台媒指出,特侦组清查陈水扁机要费领据核销“机密费”,发现陈水扁虽然确曾将3000万元的“机密费”,支助蔡同荣、游锡堃的“全民公投、催生新宪”与“326游行”两场活动,但仍有部分“机密费”疑被挪作私人用途。
特侦组怀疑,陈水扁、吴淑珍涉嫌将部分“机密费”挪作为私人用途,甚至疑涉夹杂个人理财所得,以金融操作方式汇往岛外洗钱,初估金额可能接近上亿。目前实际犯罪金额仍由特侦组计算中。
特侦组认定陈水扁、吴淑珍两人涉及贪污的次数、时间、金额、犯罪型态等涉案事实,都已超过当年起诉的范围,甚至于连罪名、法条都有可能变更。
报道称,特侦组认为,目前吴淑珍涉及机要费案,法院已进入审理程序,如果吴淑珍先行审结判决,陈水扁机要费案部分将由另一合议庭审理,而吴淑珍洗钱部分则并由二审处理,案子将被切割得零乱。这样一来不但浪费司法资源,而且有可能会出现不同合议庭,因认定不一等原因而出现判决矛盾情形。此实非特侦组及台湾民众所乐见。
特侦组指出,已密切注意合议庭审理机要费案的进度,希望能够赶在吴淑珍判决之前,尽速将陈水扁涉案部分侦结,以追加起诉方式,并案由同一个合议庭审理。因此特侦组希望合议庭能“放慢一点”,好让特侦组跟上脚步。(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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