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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叶盛茂若四罪均成立 或可关20年再罚3000万

2008年10月07日 15:0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日前依隐匿公文罪、泄密罪、图利罪和伪造文书罪,被法官当庭收押禁见。假若叶盛茂这四项罪名真的成立,刑期一加估计就有20年,而且还可能并课罚金,最高可罚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

  据报道,叶盛茂前两次前往台北地院应讯时,对媒体还有说有笑,这次三度赴台北地院,却没有顺利从大门走出来,因为他当场依先前台检方追加起诉的图利罪、伪造文书等罪嫌裁定收押禁见。台北地方法院庭长黄俊明表示,“起诉书里面,特别有提到被告企图掩饰陈水扁家族疑似洗钱行为,然后隐匿公文原件……这个有涉嫌图利的问题。”

  报道称,审判长认为叶盛茂隐匿公文,让陈水扁有时间将钱汇往海外,此举根本就是图利陈水扁。倘若这四项罪名全都成立,隐匿公文罪的刑期是5年以下、泄密罪是3年以下、公务员登载不实的伪造文书是1到7年、图利罪则是5年以上,初步估计,叶盛茂得坐20年的牢,其中图利罪还得并课罚金,最高可罚3000万元。(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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