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陈水扁当局对巴布亚新几内亚“金援弊案”的中间人金纪玖声称,前陈水扁当局汇给他和另外一名中间人吴思材的2980万美元已有所用,台当局没有理由追讨。
据称金纪玖目前在美国,他在“金援弊案”爆发后就未曾公开露面。金纪玖24日通过新加坡Aptus法律事务所提出的答辩书声称,台当局没有理由追讨这笔款项。
报道称,金纪玖在118页的英文答辩书中声称,前陈水扁当局于2006年9月15日把2980万美元,汇入他与吴思材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内,其中有1000万美元是用于他在1995年到2000年期间,担任“中华开发”前董事长刘泰英和陈水扁的密使工作上。
金纪玖指,刘泰英为李登辉的亲信,并说他是通过前陈水扁当局“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防务部门前副主管柯承亨,成为陈水扁的密使。
金纪玖宣称,他直到今年2、3月间才知道前陈水扁当局要求他与吴思材归还2980万美元,而要这笔钱的方式是由柯承亨发一则短信,大意为“无法完婚,嫁妆应归还”。
金纪玖在答辩书中表示,其余1980万美元由吴思材处理,用于协助前陈水扁当局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立外交关系”,其中一部分是他和吴思材充当中间人的酬劳。
2006年8、9月间,前陈水扁当局“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计划通过中间人吴思材、金纪玖推动台当局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事宜,邱义仁指示台外事部门汇款,台外事部门违反正常作业流程,在尚未“建交”情形下,拨款2980万美元汇入吴思材、金纪玖两人开设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
但台当局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事后并未“建交”,巴布亚新几内亚官方更否认有意与台当局“建交”,在前台外事部门主管黄志芳向吴、金二人追讨款项不成后,终于在民进党当局下台前夕,于今年4月委托吕俊昭律师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金、吴二人返还款项。(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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