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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援弊案”中间人金纪玖委托新加坡律师辩护

2008年09月24日 21:0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外事部门在新加坡追讨前陈水扁当局对巴布亚新几内亚“金援弊案”中遭侵吞的近3000万美元款项有进展。台外事部门委托新加坡吕俊昭律师事务所对“金援弊案”中间人金纪玖、吴思材提起诉讼,历经3个月,金纪玖已委托新加坡一律师事务所代为辩护。

  但由于吕俊昭律师事务所尚未收到来自台北有关另一名被告吴思材是否收到控状与传票的讯息,因此整个案件还无法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必须继续召开准备庭。

  报道称,吕俊昭律师事务所负责此案的律师谢坤耀向台湾媒体表示,今年7月1日以原告台当局名义,在美国加州盼能把法庭文件递交给金纪玖,几经努力后,终于在9月16日收到新加坡Aptus法律事务所回函,表示已代表金纪玖接收传票等文件,并代为辩护。

  谢坤耀指出,事务所也已于16日告知新加坡高等法院书记官,尚未收到任何来自新加坡驻台北办事处的消息,证明传票等法庭文件已经递交吴思材。

  谢坤耀说,事务所只是代表台外事部门向法庭提出要求,要把法庭文件递交给吴思材,但必须由法庭和相关单位联络,由新加坡驻台单位进行,事务所只能催促程序的进行,无法了解文件递交被告的进度如何。因此,新加坡高等法院决定将于10月8日再度召开审前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检视。

  报道称,2006年8、9月间,前陈水扁当局“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计划通过吴思材、金纪玖推动台当局和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事宜,邱义仁指示台外事部门汇款,台外事部门违反正常作业流程,在尚未“建交”情形下,拨款2980万美元汇入吴思材、金纪玖两人开设在新加坡华侨银行的联名账户。

  但台当局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事后并未“建交”,巴布亚新几内亚官方更否认有意与台当局“建交”,在前台外事部门主管黄志芳向吴、金二人追讨款项不成后,终于在民进党当局下台前夕,于今年4月委托吕俊昭律师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金、吴二人返还款项。(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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