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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73岁老汉酒后强奸78岁老妇 被判刑1年10个月

2008年09月20日 20: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彰化县一名73岁的老汉张某,去年5月初酒后强奸了一名78岁的独居老妇,事后在当地村长和双方家人见证下,张某向受害人当面认错并赔偿3万元(新台币,下同)。后来,因丑事外扬,老妇觉得很没面子,委托女儿提出告诉,昨天当地法院审理此案,判处张某1年10个月有期徒刑。

  报道称,案件发生在去年5月1日上午8点多,张某一早喝酒后,看到住在附近的独居老妇从外面运动归来,一时“性”起,一路尾随到老妇住处。

  根据老妇的描述,当时张某突然从身后紧抱她,不但强行亲吻她的脸颊,还大力搓揉她的胸部,后来更把她推倒在客厅的沙发上,她遭撞击后右耳流血,可是张某竟然不顾老妇的反抗和喊痛,强行脱掉她的裤子性侵。

  事后老妇人请当地村长调解,在双方家人见证之下,张某签下合解书赔偿3万元。后来,因丑事外扬,老妇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委托女儿提出告诉,虽然张某同意再赔偿受害人30万元,但仍被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刑1年10个月。

  彰化地方法院指出,按照台湾地区有关规定,“强制性交罪”最低刑度是有期徒刑3年,因被告性侵老妇后,积极与被害人和解,并赔偿3万元,事后又在法院调解下,答应再赔偿30万元,加上张某年逾70岁,又有多项疾病,在客观上值得同情,才减轻其刑,但被害人在审理时仍表明无法谅解被告,才未宣告缓刑。(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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