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日前公开坦承,将陈水扁家庭疑似洗钱的公文交给陈水扁,但陈水扁否认有公文,仅有情资。台北地检署明天将以他案被告身份传讯叶盛茂、证人身份传讯陈水扁,台检方将当庭提示在叶盛茂家中搜出的公文复印件给陈水扁,确认他所称的“情资”是否与复印件格式相同。
据报道,叶盛茂坦承,曾两度向陈水扁报告陈水扁家族疑似洗钱情资,一次是2006年12月5日泽西岛通报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岛外资产情资,另一次则是今年1月28日开曼群岛通报的陈儿媳黄睿靓在瑞士开户的情资。
但陈水扁昨天举行记者会却否认看过岛外资产公文,强调只是看到一些情资报告,“没有看到什么公文不公文”。
报道称,台北地检署对叶盛茂起诉书载明,台“调查局”将黄睿靓开户情资,制成文号“调钱贰字第09700042370”、受文者为台“最高检察署”的公文,但检方日前搜索叶盛茂住处,只搜出公文与附件复印件,找不到正本;检方明天将提示复印件请陈水扁答辩,若陈水扁否认看过的情资与复印件格式相同,检方极有可能当庭安排两人对质。
此外,对于部分媒体认为叶盛茂隐匿陈水扁家族疑涉洗钱情资公文,已另涉“滥权追诉或不追诉罪”,台检方人士解释,这条罪只适用于有权追诉或处罚犯罪的公务员,如检察官、推事、军事检察官等,“调查局长”属司法警察官,仅有举发或侦查犯罪权,不适用本项罪名。(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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