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将金门、马祖等县长并入县市长赴大陆参访规范

2008年09月01日 08:0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日消息 台当局相关部门日前决议,将台湾地区离岛县市长一并纳入县市长赴大陆考察办法规范范围。未来金门、马祖、澎湖等地县市长前往大陆参访,也必须提报并公开考察计划,回台一个月内,必须缴交考察报告。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官员透露,7月3日该部门邀集相关部门决议放宽县市首长赴大陆活动办法,规定只要与推广县市发展业务相关活动有关,各地区县市首长都得以申请前往大陆。7月4日首班周末包机起飞时,就有包括台中市长胡志强在内的多位台湾地区县市首长前往大陆推广业务。

  8月中旬,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再邀集相关部门讨论设立信息专区的后续事宜,会中决定,未来县市首长前往大陆参访前,必须将申请案含考察计划,公布在台湾相关部门网站。回台后一个月内,必须将考察报告送交台“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并公布在其网站上。

  报道称,会中同时决议,虽然根据“离岛管理”相关规定,“离岛地区”首长赴大陆的规范较为宽松,但考虑都是民选首长,选民有责任也有权利监督地方首长活动,因此决议金门、马祖、澎湖等“离岛地区”县市首长也一并适用这项办法,适用日期并回溯到7月3日。(高大林)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高大林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