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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今决议 放宽县市长赴大陆地区交流规定

2008年07月03日 13: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3日消息 据台“东森新闻”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今天上午通过“陆委会”拟具的“放宽县市长赴大陆地区交流规划方案”,放宽县市长可申请赴大陆参加“与各县市政府市政或县政业务相关交流活动或会议”,并且如有特殊原因变更行程可以在事后报备。

  台当局“行政院”指出,虽然目前县市长赴大陆仍采取“许可制”,但相关规定将朝“简化程序”的方向发展。此外,原先县市长赴大陆参访的限制,即日起进行松绑,修改为可申请赴大陆参加“与各县市政府市政或县政业务相关交流活动或会议”。

  据台媒了解,针对过去台湾县市长赴大陆须于出发前三周提出申请,台当局“行政院”决议大幅缩短审查时间,调整为于预定出发日一周前,向台当局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台当局“陆委会”表示,为强化两岸正常交流,增进县市长对大陆的了解,并务实响应各县市的需求,在台当局相关政策许可前提下,通过交流推展台湾县市经济、文化发展,因而拟具此松绑方案。(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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