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侦办“机要费案”,昨天下午再度以被告身份传唤陈水扁(左)。台湾《联合报》图
中国台湾网8月13日消息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昨天传讯陈水扁侦办“机要费案”,陈水扁强调他没有主观犯意、客观犯行。由于陈水扁表示将提供许多机密数据佐证,检方因此不排除再次传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7月24日以“机要费贪渎案”被告身份首度传讯陈水扁,陈水扁曾质疑检方的侦讯录音、录像及笔录如何保密。马英九注销“机要费案”的“绝对机密”后,陈水扁昨天应讯,一开始又就“机密”程序问题争执。
陈水扁请检察官慎重考虑他脑中还拥有的“机密”,有些机密如果讲出来可能影响安全,如果不讲却可能妨害他的防御权。律师也主张,所谓的“机密”,包括陈水扁脑海中所知道的讯息都算。
特侦组当场告诉陈水扁,对于“机密”的处理,基本上仍以相关规定程序核定、公布为准。如果陈水扁提出的是当初核定“机要费案”“绝对机密”以外的数据,且已完成“法定程序”,将送请马英九办公室确认是否授权司法机关使用。
如果形式上不清楚或过去未经核定为机密,特侦组会将资料封存,转送马英九确认是否属于机密;若是陈水扁提出的资料明显不像或不属于机密,检察官则请陈水扁坦白讲就好,不用再搞“机密”。
双方在“机密”程序过招后,陈水扁转而强调“主观上没有贪渎犯意”,更指机要费是“特别的特别费”。
报道称,陈水扁昨天下午2点28分与律师顾立雄、李胜琛、洪贵参搭车抵达特侦组,先为华扬史威灵案作证,下午4点再由林嚞慧、周士榆、李海龙三位检察官就“机要费案”讯问。由于陈水扁是被告身份,律师均在场陪同。
陈水扁上月出庭时遭踹伤,日前相关人士曾表示陈水扁身体不适、无法久坐;但昨天庭讯4小时,陈水扁都坐着应讯。(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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