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地区禁烟“新法”明年上路 室内全面禁烟

2008年07月02日 16: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日消息 台湾地区禁烟“新法”明年1月11日上路,3人以上室内工作场所、“政府机关”、餐饮店、大众运输系统、学校、展演场地都不能抽烟。大专院校不仅室内不准抽烟,也不能叼着烟在户外四处走,而且必须设有室外抽烟区。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在工作场所的禁烟范围包括,3人以上室内工作场所、“政府机关”、公营机构、金融机构、邮局、电信业室内不准抽烟。

  大众运输系统上不能抽烟,学子出没的区域更不能抽烟,包括各级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礼堂、展览室、会议室、博物馆、美术馆,或是文化教育机构,供儿童及少年活动场所;娱乐场所如KTV、MTV、卡拉OK、网吧、运动场所、提供公众娱乐场所,也得禁烟。

  除了室内全面禁烟之外,大专院校、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社教机构、体育场、游泳池、老人福利机构,更严格规定也不能任意叼着烟四处走,在室外必须设有吸烟区,只能在吸烟区抽烟,但是部分场所是禁烟例外,如果有独立空调加上独立隔间,旅馆、商场、餐饮业、老人福利机构,是室内全面禁烟但可设有吸烟室。(高大林)

  更多内容请关注台湾频道>>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