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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会引导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以适应新经济环境

2008年06月25日 10: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5日消息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为了进一步帮助台资企业更好地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商务部会重点支持中西部城市作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同时相关部门会引导帮助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型升级。

  新华社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说,有台商在大陆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之后面临一些经营的困难,不知大陆方面是否会在产业政策方面做一些调整。

  范丽青在回答时表示,近年来,随着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经营环境确实是发生了一些变化,大陆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了对台商的投资和企业经营情况的调研,听取台商的意见。他们在调研的过程中了解到,大部分台资企业对大陆的政策调整还是表示理解的。 

  范丽青还说,为了进一步帮助台资企业更好地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商务部已经公布31个中西部城市作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并且计划要在2010年以前培育形成50个优势明显、各具产业特色的中西部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期间会给这些承接地300亿元的政策性银行贷款,重点支持当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范丽青还表示,现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短期内相关部门不会对其进行修订。相关部门在下一步制定政策时会客观地评价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贸易的作用,充分考虑其面临的实际困难。同时,我们也会根据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效果,随时收集台资企业的反馈信息,对政策的影响进行跟踪评估,完善政策环境,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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