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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粤湘台企因洪涝灾害损失近5亿 无人员伤亡

2008年06月25日 10: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5日北京消息 近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据国台办初步了解,广东、湖南等地台资企业受灾较严重,其余地区台资企业总体情况平稳,无人员伤亡报告。

  国台办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做上述表示。

  范丽青介绍说,今年汛期来得较早,最近南方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灾害发生后,国台办立即通过广东、广西、湖南、浙江、云南等地台办了解当地台资企业受灾情况。

  据初步了解,目前广东、湖南等地台资企业受灾较严重,其中广东省有398家台资企业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4.46亿元人民币;湖南省台资企业经济损失近6000万元人民币。其余地区台资企业总体情况平稳,无人员伤亡报告。

  范丽青说,灾害发生后,各受灾地方台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走访台资企业、及时通知汛情,帮助受灾企业开展救助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人员的转移安置,开展对受灾台资企业的捐款捐物活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

  由于防范及时、通知到位、措施得力,台资企业直接经济损失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台商、台属因洪灾造成人员伤亡。国台办及各级地方台办将会同有关政府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受灾台资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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