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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仪式婚将改登记婚 新人不懂抢办公证结婚

2008年05月12日 08: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地区结婚制度将有重大变革,本月23日后,仪式婚即没有效力,必须双方到户政事务所登记。但因台当局倡导不足,很多新人不知该怎么结婚;网络上还有人以为,从此法院不办公证结婚,急得团团转,不少人赶搭末班车,以致法院公证大爆满。

  台北地方法院新店公证处本周末(17日)将有48对新人登记,比以往多出许多,理由都是“喜欢这种仪式”。司法院秘书长谢文定保证说,一定会继续办理公证结婚,但新人务必记得要去登记,否则参加了公证结婚也是徒劳无功。

  岛内“民法”有关结婚的规定,过去只要有公开宴客仪式、并有2名以上证人就算成婚。5月23日后,“民法”修正案生效,仪式婚再也没有法律效力,改采“登记主义”,即新人必须一起到户政事务所提出书面登记,并有2名证人盖章,才算完成终身大事。

  新规定即将上路,但很多新人仍搞不清楚到底怎样才算“结婚”,更多人误以为法院公证结婚也只是“仪式”,从此走入历史。网络上以结婚为主题的博客内,有网友说,她喜欢那种在法官公证下互许承诺的感觉,如今至23日只剩没几天准备,她很慌张,提醒新人把握最后机会,否则会徒留悲愤。(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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