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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立院”党团:不同意扁“机要费”除罪化

2008年05月09日 14:5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机要费”、县市首长特别费等费用由于规范不明,产生许多争议,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提案增订“会计法”第99条之一,明订将于今年5月31日前已完成核销相关费用的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除罪,并予以法制化。但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表示,绝不同意将“机要费”除罪化。

  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上午受访时说,民进党“立法院”党团现在提此案,摆明是想在5月20日前通过,为陈水扁所涉及的“机要费”弊案解套,因此,针对“机要费”除罪方面,国民党“立法院”党团绝对不会放行;至于首长特别费等部分,过两天将开会讨论、仔细研究可行性。(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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