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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核四”经费2335亿恐仍不足

2008年04月12日 13: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后,外界关注核能四厂(“核四”)是否续建,但台“立法院”预算中心日前提出报告,“核四”工程总经费新台币2335.51亿元“恐仍不敷所需”,宜请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详细说明并撙节支出,避免再度大幅增加“核四”兴建成本。

  台“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将于14日排定审查台电公司预算,“预算中心”会前提出台电“2008年度营业预算评估报告”指出,核能四厂第一、二号机发电工程因工期延长等因素,在2006年8月终获行政当局同意,工程总经费从新台币1887.3亿元调增到2335.51亿元。

  “预算中心”表示,“外购案影响数可能再增加”、“内购案因营运物价上涨”、“原料铀上涨”与“新台币贬值”等因素,都是“核四”工程总经费的变量。

  外购案影响数部分,“预算中心”说,核反应器及相关附属设备厂商对合约执行提出修约要求,原合约金额新台币463.2亿元,修约数达86.2亿元,台电与厂商认知差异大。

  “预算中心”指出,内购案主要签约的1999年到2002年,营造工程物价指数约77%,到今年1月已为116.52%,台电对这项影响到今年1月的增支估计为7.78亿元新台币。

  此外,“预算中心”说,原料铀上涨到今年1月的调整数为新台币6.42亿元,但到今年一月的原未估计影响数高达22.97亿元等多项不确定因素,使总经费不敷所需。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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