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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基会”调查停车场 超70%收费不合理

2008年03月18日 13:5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8日消息 据台“东森新闻”报道,油价高涨让开车族吃不消,在地狭人稠的台湾,停车也是一大问题。台“消基会”抽查了全台129家停车场,发现有超过70%摆明是坑钱,车子进场不停也得收费;另有60%停车场更规定,消费者若丢失票卡,就必须支付“营业起至出车时间费用”或“全天费用”,作为丢失票卡的处罚。

  据报道,为了解停车场收费是否合理,台“消基会”调查全台129家停车场,包括北区41家、中区42家、南区19家及高屏区27家。调查结果指出,73%停车场完全没有给予宽限时间,消费者入场后立即计价,若遇上突发状况需立即离开,还是得照付停车费。

  台“消基会”表示,此次调查结果发现,仅27%的业者为消费者提供3~30分钟的宽限时间,其它73%的业者一律无宽限时间,台“消基会”呼吁,停车场应给予消费者宽限时间,让消费者在进入后突然有其它事件发生时可免于一笔额外的支出。

  此外,129家停车场中,有79家停车场规定若票卡丢失,无法证明入场时间,就必须支付“从营业时间起算”或“收全天费用”,占61%;其中还有7家业者,若消费者票卡丢失,除了需付担不平等的停车费用外,还需支付制卡费20至200元新台币不等。

  而比较各家停车场计费方案,45%业者以每小时为单位计价,16%业者以半小时为单位计价,34%业者入场先以小时计费,1~3小时后改以半小时为单位计价,只有5%业者以次计费。台“消基会”认为,业者应取对消费者最有利的最小单位计价才对。

  台“消基会”指出,停车场虽标示停车场收费标准与收费方案,但却未规定计费标准,也因此让业者在收费上额外剥了消费者一层皮!台“消基会”呼吁,台当局主管机关应对“收费标准”与“收费方案”重新订定,以维护消费者权益。 (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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