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明天是台湾地区第7届“立委”选举并两项“公投”投票日,台当局“中选会”今天提醒,候选人在选前一夜冲刺选票之际,不要忘记关于竞选活动期间的规定,竞选活动到今晚10时为止。
报道称,有关选民12日投票当天的行为,台“中选会”呼吁选民,不要携带手机或任何具照相、录像功能的器材进入投票所,不然会被处以3万元(新台币,下同)到30万元罚锾,如果选民是使用摄影器材刺探选举人圈选选举票内容,还会被重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万元以下罚款,被查获的摄影器材也会被没收。台“中选会”并通令“直辖市”、县市选委会,要在投开票所入口处放置手机置放盒,选民可把随身携带的手机暂时置放,等投完票后再取回。
报道称,台当局“中选会”表示,选民明天可自主选择要领4种票(白色“立委”选举政党票、黄色区域“立委”票、粉红色讨党产“公投”票及粉红色反贪腐“公投”票),如果选民错领了“公投”票或“立委”选举票,可以在圈选前退回,但不能把选票撕毁或携出投票所外,如果把领到的选票携出投票所外,会被处以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1.5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是撕毁选票,或把选举票以外的物品投入票匦,会被处以5000元到5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台湾有关规定要求不能携带武器或危险物品进入投开票所,也不能在场喧扰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在投票所四周30米内,喧嚷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经警卫人员制止后仍继续者,会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5万元以下罚金。
报道称,台“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也提醒选民,要使用选委会准备的白色圈选工具圈选选票,不要用印章或按捺指纹盖选票,这会使选民投下的选票变成无效票。(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