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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选会”提送第二波地方选委会主委撤换名单

2007年12月28日 19: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继台北市选委会主委遭撤换后,台当局“中选会”今天又向“行政院”提出第二波调整县市选委会主委的人事名单,但“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以程序未完备为由,拒绝透露名单。

  因应明年台湾地区“立委”选举并“公投”领投票争议,“中选会”24日报请“行政院长”撤换台北市选委会主委吴秀光,上午收到回函准予照办。邓天佑说,台北市选委会在讲习、印制公报部分有违背“中选会”所做的一阶段投票决议,违反“选罢法”,“中选会”对此有指挥、监督权责,据此“依法”处理。

  邓天佑并表示,“直辖市”、县市选委会主委的指定及改指定事项,依据“公职人员选罢法”第8条规定,指定权属于“行政院长”;“一般在人事法规,既然可以指定,就有可以改指定他人的权责”。

  报道称,被问到继吴秀光后,还会不会撤换其它主委?邓天佑响应,“中选会”已向“行政院”提出第二波调整人事名单,“行政院”将在近日处理,之后“中选会”才能根据回文公布名单。至于这波名单有几名主委被提请调整职务,邓天佑对此保留。他强调,“中选会”只要有数据,就还会继续提请“行政院”处理,后续可能会有第三波、第四波。

  媒体再追问,这波名单是否包括台中市选委会代主委萧家旗,邓天佑被动响应,“不是”;是不是要针对讲习教材已明文写明采两阶段领投票的澎湖县选委会,邓天佑则不愿表示意见。

  报道称,邓天佑透露,日前发文给“直辖市”及各县市选委会,询问是否有遵照“中选会”一阶段投票决议,到目前为止,已有半数县市回函,蓝营执政的县市选委会中,多数用模糊意见回复,少数则坚持两阶段投票,也有回复遵照“中选会”决议办理。

  他指出,“中选会”会持续搜集各县市选委会总干事或副总干事的回文说明,讲习手册或印制的选举公报等资料,如果有发现违背“中选会”一阶段投票决议,就会有所处理。不过他也担忧,主委换掉后才是问题的开始,包括后续沟通协调,以及绑肉粽式的请辞连锁效应。(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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