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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选会”:若违背一阶段投票决议 还会换主委

2007年12月28日 16:2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24日报请“行政院长”撤换台北市选委会主委吴秀光,上午收到回函准予照办。“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表示,如果其它县市选委会有同样违背“中选会”一阶段投票决议情况,还会继续撤换主委。

  “中选会”上午收到“行政院长”回函,函文指出,“中选会”所报拟撤销台北市选举委员会委员并为主任委员吴秀光,其主任委员之指定(仅任委员)一案,准予照办。所遗职务在未指定前,暂由蔡天启委员代理,并均自即日生效。

  另外,“中选会”26日收到新竹市选委会主委林政则的辞呈后,向“行政院”报请改指定主委,今天上午也收到“行政院长”的回函,改指定竹市选委会委员吴秋榖代理主委,即日生效。

  报道称,邓天佑受访时表示,台北市选委会在讲习、印制公报部分有违背“中选会”所做的一阶段投票决议,违反“选罢法”,“中选会”对此有指挥、监督权责,据此“依法”处理。

  他说,“直辖市”、县市选委会主委的指定及改指定事项,依据“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指定权属于“行政院长”;“一般在人事法规,既然可以指定,就有可以改指定他人的权责”。

  报道称,邓天佑指出,指定委员代理主委,是因为过去惯例是指定县市长、副县市长或秘书长三人之一为主委,如今若指定的主委不是上述三人,就用代理主委处理。被问到继吴秀光后,会不会再有撤换县市选委会主委的情况发生?他响应,“如果说有同样的情况,据了解,还会继续来做撤换”。

  至于台东县选委会主委庄炯文请辞案,邓天佑表示,目前还未收到庄的辞呈,收到后会尽速报请“行政院”处理,接续选务工作。(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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