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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选会”与县市选委会达成领投票折衷方案

2007年12月28日 16:4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提出明年“立委”选举并“公投”补漏投票动线等6项折衷方案后,昨日已把补漏动线的内容说明正式函文给地方选委会,让地方选委会可据以开会,采取“中选会”版本的投开票所布置图例,使彼此都有下台阶。

  “中选会”日前邀集“直辖市”、县市选委会沟通领投票争议,“中选会”在会中除再度提出分桌领票等5项折衷变通方案,双方也达成补漏动线的共识,“中选会主委”张政雄昨日解释,只要未走出投票所,还有未领的选票,都可以回头补领,这是补漏动线,是例外,不是原则,不禁止也不鼓励。

  报道称,“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上午受访时表示,补漏动线等折衷方案出炉后,地方选委会多表可以研究或接受,这样的态势有助于解决投领票争议,不用再为了一阶段或两阶段各执一词。希望勿在选举公报、投开票所工作手册上,加印违反一阶段领投票决议的文字与图例,能让选举顺利完成,没有“违法”情事发生。

  “中选会”提出的6项折衷方案为:第1项,“立委”选票、“公投”票采分桌领票,两桌间隔以50厘米为原则,但可视现场布置空间调整;

  第2项,投开票所的门口,张贴“‘公投’票可全领、部分领取、全部不领”的显著标语;

  第3项,在投开票所内,“立委”选票领票处、“公投”票领票处再增加“立体标示牌”,以供选民识别;

  第4项,投错票匦的“立委”选票与“公投”票视为“有效”,投开票所工作人员,可引导选民把特定颜色的选票、“公投”票投入指定票匦内,避免错误;

  第5项,选民在领取“公投”票后、圈选前,可向领票处“退票”,并加盖“已领未投票”戳章,放入专属信封,简化原先订定的退票流程;

  第6项,“补漏动线”,即只要选民未离开投票所,还是可以回头再领取“立委”选票或“公投”票。(高大林)

  相关专题:台湾地区第七届“立委”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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