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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或将撤换地方选委 马英九王金平分别表态

2007年12月24日 15:5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4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当局与泛蓝执政的18县市对于2008年选举是采一阶段还是二阶段领投票依旧争执不下,台当局“行政院”今天召开项目小组将确立因应措施,可能会采取撤换地方选委会主委的方式。对此,国民党2008参选人马英九依然强调“一切应该依法行政”,台“立法院长”王金平认为,这多少会影响选举的公平性。

  据报道,外传台当局“行政院”今天将宣布撤换不遵守一阶段领投票的泛蓝执政县市选委会的主委,马英九上午对此强调,一切应该依法行政;但对于台当局与地方都强调自己于法有据,马英九表示,“宪法”中有明文规定,可交由“立法院”解决,“是有解决的方案啊,但是当局就是不采取。”

  马英九也表示,“刑法”上也有“依法令之行为不罚”的原则,所以公务员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动政务,就不会有刑事、民事与行政的责任。所以有争议时应该是由“立法院”解决而非“行政院”解决。

  台“立法院长”王金平上午面对媒体询问时表示,台当局能否撤换地方选务人员,必须要看法令的规定有无合法性,但他认为此举已经对于选举的公平性造成了影响。(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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