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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今起撤换主张二阶段的地方选委会

2007年12月24日 07:2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4日消息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为抵制蓝营执政县市坚持在明年的选举中实行二阶段领投票,台当局已决定采取釜底抽薪的方式,针对这些县市的地方选委会,将于今天宣布撤换主委及委员,并重新派充。

  据报道,岛内早有传闻,指民进党当局将撤换坚持二阶段领投票的地方县市选委会主委,台当局“行政院”发言人谢志伟昨天则是对此清楚地说,毕竟地方选委会不是首长制,是合议制,如果仅撤换主委一人,并无法改变二阶段的决议,所以将一并重新派充地方选委会成员,才能改变决议。

  除对撤换地方选委会主委及委员的消息加以证实外,谢志伟昨天并指出,由“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召集的“府院党高层五人选务项目小组”将于今天开会确立相关因应措施,随后宣布当局整体的配套作法。

  问及台当局有权撤换及重新派充的“法源”,谢志伟引“公职人员选罢法”第8条规定:“‘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隶属‘中央选举委员会’,各置委员若干人,由‘中央选举委员会’提请‘行政院院长’派充之,并指定一人为主任委员。”(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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