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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县选委会:选后认定有效或无效是无稽之谈

2007年12月18日 19:5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主委”张政雄今天重申,地方选委会如果坚持明年“大选”采两阶段投票,恐涉“刑法”将论处;选举有效、无效由“中选会”在选后一周内认定。台北县选委会主委邓民治说,台北县仍依合议制决议的两阶段办理选务,他并认为,选举后才认定有效、无效的争议,根本是无稽之谈。

  邓民治晚间受访表示,台北县秉持“依法”行政的精神,投开票所的设置权责本来就属地方选委会,“中选会”说这样违法,并涉及选举有效、无效争议,“请拿出法律的依据”。

  邓民治说,“中选会”这样做,“是否要看开票结果才决定选举是有效或无效”,地方依照妥适性与适法性严谨“依法”办选务,希望“中选会”也要“依法”行政,不要囫囵吞枣。

  报道称,台北县有2254个投开票所,3万名选务人员,“中选会主委”张正雄的发言,是否会造成地方选务人员的寒蝉效应?邓民治表示,大家尽心尽力、夙夜匪懈,还遭受如此压力,令人不忍心。

  至于张政雄说的所谓“煽惑他人违背命令或抗拒合法命令”,主要是指地方选委会主委、正副总干事等“下命令的人”。邓民治表示,“如果依法行政还被移送法办,我也无法选择拒绝被告,一切法庭辩解”。

  报道称,台北县选委会明天上午要办理50名“立委”参选人的号次抽签,将分成两区抽签,以节省时间。参选人可以委托代抽,或唱名不到场,由选委会代抽。

  台北县选委会基层选务人员表示,夹在两个公婆之间相当为难,但仍依照进度举办11梯次讲习,剩下24日板桥市的最后一场研习,2200多位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目前对两阶段领票、投票并未多所争议。(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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