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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选委会记名表决 明年选举采两阶段领投票

2007年11月22日 13: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2日消息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北市选举委员会今天召开临时委员会,讨论明年“立委”选举并办“公投”的投开票所设置,会中采记名表决作成决议,台北市明年将采两阶段领投票。

 

  据报道,台北市选委会主委吴秀光在临时委员会后表示,该市选委会委员共12人,今天有两人未出席,出席的9人中,7人赞成两阶段领投票。

  至于台当局“行政院”日前指称,地方选务人员若不以一阶段领投票办理选务工作,将会受到惩处,吴秀光表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公投法”等明定,投开票所规划设置是县市选委会的职权,因此,“中央”的行政命令“越俎代庖”,是命令违反法律之举。

  吴秀光还说,台当局日前表示地方若采两阶段投领票,恐无法拨付选务经费,这是违法之举,虽然目前未有讯息显示“中选会”不拨付经费,若“中央”延迟,台北市府将会先垫支,再循法律途径解决。 

 

  台北市政府法规会主委叶庆元说,地方选务人员若为公务人员,其考绩是由县市政府考评发布,“中选会”无权也无法干涉;对于“中央”误导民众、恫吓选务人员,台北市政府深感遗憾。

    另据台“中广新闻网”报道,明年“立委”选举并同“公投”,台“中选会”决议采一阶段领投票,泛蓝执政的18个县市则决定尊重地方选委会决议,采两阶段投票。面对“中央”与“地方”对峙,台中市长胡志强今天在该市议会接受议员质询时表示,两阶段投票是尊重“中选会”最早的要求办理,台中市选委会也依“中央”要求办民调,开会讨论,最后做出两阶段的决议,“中央”自己不遵守民主,“地方”不能当变色龙,跟着瞎搞;造成的政治风暴,台当局要负责。(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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