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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代选举争议 张政雄:两阶段领投票视同有效

2007年11月17日 09: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17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中选会”决议明年“立委”选举并“公投”采一阶段领投票,但18个蓝营“执政”县市仍坚持二阶段领投票,台“中选会主委”张政雄说,“错投票匦的选票都算有效票,可照这样的理论来推”,如果蓝营以两阶段领投票方式布置投开票所,开出的票视同有效。

 

  据台“中国时报”报道,台“中选会”委员会议决议明年“立委”选举合并两项“公投”(讨党产、反贪腐)举行,将采分桌领票及一阶段圈、投票方式实施。 

 

  台“中选会”虽然作出决议,但国民党以“选罢法”规定,开票所设置及管理职权,属于各级“选委会”,“如其职权之行使均依法,自无违法之处”。 台“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对此指出,“中选会”依“选罢法”属选举的主管机关,并有指挥监督各级“选委会”的权限。上级机关若做出决定,下级机关就应服从并且执行。 

 

  对于台媒质疑如果泛蓝执政县市坚持用二阶段领投票方式布置投开票所,到时候开出的票算是有效还无效?张政雄说,基于这次委员会决议“错投票匦的选票都是有效票,可照这样的理论来推”。(水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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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董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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