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吕秀莲“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开庭,吕秀莲庭讯前表示,特侦组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标准不一,且有选择性办案。特侦组承办检察官周士榆上午指出,检方针对所有当事人查证方法一致,均依证据、事实认定,并无标准不一情事。
周士榆表示,由于“特别费”性质特殊,检方放宽查案标准,且依“不自证己罪原则”,被告无须作不利于己的陈述或举证证明自己无罪,只要他们能做出合理说明,且没有其他反证,检察官均会采信。周士榆说,特侦组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发现谢长廷与苏贞昌两人,并没有以他人发票或以非因公支出的发票来支领“特别费”的情形,所以予以不起诉处分。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今年9月21日侦结吕游苏谢“特别费案”,全案共起诉吕秀莲、游锡堃及陈唐山等11人,5人获缓起诉,谢长廷、苏贞昌为不起诉处分,1人获职权不起诉处分。特侦组认为,吕秀莲、游锡堃及陈唐山触犯“伪造文书罪”及“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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