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张俊宏遭判刑 台湾海基会表示了解情况后再处理

2007年10月26日 07: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张俊宏昨天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海基会指出,关于这起案件对张俊宏担任海基会董事资格有无影响一事,海基会将等到了解全盘状况后,再做妥善处理。

  张俊宏因涉嫌在台湾“全民电通公司”董事长任内掏空公司资产,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涉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及“证券交易法”等罪,减刑后判决张俊宏应执行有期徒刑11年。张俊宏前女友林慧珍有期徒刑11年3个月。

  对此,海基会做出三点说明:

  一、海基会尊重司法判决。

  二、张俊宏所涉案件与海基会业务无关,海基会也无从了解这起案件始末。

  三、这起案件对张俊宏担任海基会董事资格有无影响一事,海基会将等到了解全盘状况后,再做妥善处理。 (云鹏)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