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近日,国务院严肃处理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31”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两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两起事故均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不到位,对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不坚决,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部署履职不力。
2016年10月31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82万元;2016年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99万元。
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两起事故高度重视,要求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遇难矿工家属安抚,查明事故原因并严肃问责,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排查治理和监管。
国务院调查组查明,金山沟煤矿和宝马煤矿长期越界违法组织开采,在违法开采区域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艺,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监管指令,利用假图纸、假资料等手段逃避安全监管。事发当日,金山沟煤矿在违规开采区域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违规同时向多个作业地点供风,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遇违章“裸眼”爆破产生的火焰引发爆炸;宝马煤矿违规开采工作面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违规恢复供电通风后,排放的高浓度瓦斯进入另一工作面,遇正在违规电焊所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调查组认定,重庆市及永川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对金山沟煤矿超层越界行为查处不力,违规通过金山沟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及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宝马煤矿长期越界违法开采行为失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不力,违规通过采矿许可证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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