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历数达康被埋下的“腐败风险点”,下一部要挂的节奏?
4月28日,《人民的名义》迎来了全剧终,但关于剧中情节的讨论尚未停止。在剧中,省委书记沙瑞金称赞李达康是一位改革干将;在剧外,网友被他的夙夜在公、一心干事所打动,一度将他将他视为“领导干部的楷模”。不少网友已经列举了无数个理由来说明“为什么李达康那么多毛病,我还那么喜欢”。
但是回到现实,对照十八大以来中央的一系列准则、条例、规定,检视剧中李达康和他身边人的种种行为,达康书记可不是那么完美和值得效仿的,他已经在一定程度违反了党的纪律和规矩了!
《人民的名义》作者兼编剧周梅森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原本想让李达康腐败掉”,因一位评论家的建议,才有了现在大家喜爱的达康书记。那么,究竟李达康和他的身边人有哪些行为成为了“腐败风险点”?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为您一一提醒。
腐败风险点1
离婚就不是“裸官”?
未必!
在剧中,李达康和妻子欧阳菁基本过不到一块儿去了,分居多年,见面就吵。欧阳菁想去美国找女儿,李达康决定和太太离婚,他说:“不能做老婆孩子都在国外的裸官”,所以离婚证书对他很重要。
看来李达康深知中央对“裸官”的规定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他有三种选择,要么选择做“裸官”但可能会被调整工作岗位,要么把妻子欧阳菁留在国内,一心向上的李达康和专业“坑夫”的欧阳菁决定了这两种选择显然不现实,因此在李达康看来,离婚成了第三个最佳选择,既可以免除“裸官”的帽子,又可以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可真就如此吗?
2014年1月中央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2015年7月,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再次强调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不适宜担任其所任职务的,必须及时予以调整。
中央的上述规定就意味着,离了婚,李达康没有了配偶,虽然“配偶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不再存在,但如果他的女儿依然执意定居美国,李达康依然是“裸官”!这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可见,领导干部不懂得教育管理好身边人,就会为自己的政治生涯埋下隐患。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