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当下中国的政治生态,聚焦公众热议的反腐话题,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正持续热播。剧中一个重要叙事线,正是各路人马谋求提拔的“仕途之争”,其背后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和纪律规矩,也值得我们深入考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立下了哪些纪律规矩?当前的干部人事布局,呈现出哪些新趋势?剧中人物在现实中又会有怎样的任用路径?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为您详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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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在剧中深藏不露、老谋深算,目标是更进一步——当省长。
根据相关规定,省级党委一般为一正两副架构(西藏、新疆等自治区除外),即一名党委书记、两名副书记。在副书记中,一人任省级政府一把手,另有一名专职副书记。高育良这位专职副书记在省领导班子中排名靠前,但他却失去了两次晋升机会。
第一次是升任省委书记的机会。国策说梳理十八大以来的人事布局,省委“一把手”的来源一般有三:
一是异地调任,一省的省委书记、省长调动至另一省任省委书记。如去年6月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赴山西继续任省委书记;近期河北省省长张庆伟任黑龙江省委书记;
二是中央“空降”,中央国家机关“一把手”至地方任省委书记。如近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空降”山东任省委书记;
三是原地升任,本省省长升任省委书记。例如近期任甘肃省委书记的林铎、海南省委书记的刘赐贵均是从本省省长任职;
剧中,在汉东省委原书记赵立春调离、汉东省省长即将退休的情况下,省委副书记高育良自然想成为省委“一把手”,而新任省委书记“空降”任职,使他没能成功“转正”。
第二次是升任省长的机会。省长的来源与省委书记类似,包括异地调任、中央“空降”及原地升任等方式。不同的是,原地升任省长的,大多是本省省委副书记或常务副省长。例如天津、上海、重庆现任市长的前任职均是市委副书记。当然,原地升任省长的,除了省委副书记,也有极个别例外,这也是汉东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想循的晋升路径,下文再表。
因此按惯例,高育良的确有机会从省委副书记提拔为省长,但此时,“沙李配”的传言频出,导致高育良和李达康的矛盾再次升级。
在剧中,李达康所主政的京州是汉东省省会,根据惯例,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一般兼任省委常委。“沙李配”传言更让“一心守护GDP”的李达康成为当地最耀眼的政治明星。
但在现实的干部任用中,担任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的省委常委直接升任省长,实属罕见。在现任省长中,仅有一例,且属于异地调任:湖北省委原常委、武汉市委原书记阮成发去年底调任云南省代省长(现任省长)。
目前还没有由省委常委、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直接升任本省省长的案例,这也是这部剧不循现实常例的一点。这就意味着,在现实中,即便李达康再努力,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则和对干部的培养发展而言,他也无法一步到位,升任汉东省省长。
那么,按照党内纪律和规矩,组织如何选拔任用想干事、敢干事的李达康呢?国策说通过梳理发现,第一种方式,是异地调任。身为省委常委的李达康是中管干部,中央可以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决定他的异地任职。
第二种方式,是以省会城市市委书记身份兼任省委副书记。事实上,这种兼职现象从2016年10月开始密集出现。
当时,吴政隆由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调任江苏省委副书记、南京市委书记。随后的两个月中,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倪岳峰,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王蒙徽在换届后当选为本省的省委副书记。2017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陈一新任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2月,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兼任广东省委副书记。前不久,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成为全国第六个省委副书记兼任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的官员。
《人民的名义》剧中最想往上爬的,就属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了。
祁同伟一心想当副省长,他的一系列举动也反映出省管厅局级干部进入中管干部序列的选拔逻辑,但本可以凭踏实干事而被组织提拔的路,让祁同伟走歪了——充当高育良的“家臣”;攀附与领导关系好的退休老同志陈岩石;处处不敢得罪李达康……
何故如此?根据我国干部管理权限,副省长属副部级、中央管理的干部,中管干部的考察和任免权限在中央,但省委可以向中央推荐副省级干部(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而后由中央决定是否批准任命。
因此,在常见的任命干部的新闻稿中,就有了中共中央“决定”和中共中央“批准”的不同,前者往往是中央直接任命的干部,后者是中央根据省级党委推荐而批准任命的干部,以近期两个省级领导干部调整为例:
2017年4月2日《人民日报》要闻四版刊登:“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庆伟同志任黑龙江省委委员、常委、书记,王宪魁同志不再担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7年4月6日《重庆日报》头版刊登:“经中共中央批准,唐良智同志任中共重庆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因此,祁同伟想从厅局级任上升任副省长,进入“中管序列”,省委常委们对其的考察必不可少,也是干部任用程序之一。但在剧中,汉东省委书记沙瑞金到任后首次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议却没有把祁同伟的人事事项纳入正式议程,也就是“没上会讨论”。看来,沙瑞金是守规矩的,中央组织部2016年底对2001年制发的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作了修订,《守则》明确了“三个不上会”等要求。
“三个不上会”,就是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祁同伟的问题一大把,此时“不上会”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体现。
此外,在过去,各省级公安厅长一般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2008年后逐渐转变,如今,绝大多数省份均由省级政府副职兼任,已渐成惯例。公安厅(局)长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进入政府班子,可以最大限度保证检察院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权,同时法院的司法权也不易受到干扰。所以剧中与现实中的干部任用惯例还是有出入的,公安厅长祁同伟其实不用为了上位副省长处心积虑,忠诚担当干实事,组织是会把好干部选拔出来的。
男主侯亮平的任用路径比较特殊,由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副局级),调任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前者是在正处级任上享受副局级待遇,后者是直接拥有局级权力。
我国检察系统是双重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不但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在业务上也要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在干部管理、财政经费等方面则以本地为主。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是省管干部,由汉东省委管理任用。所以,派侯亮平到汉东省工作,是由最高检领导与省委领导商议,在省委常委会上,集体讨论表决对侯亮平的任命。
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享受副局级待遇的处长到真正的局级干部,侯亮平的任用显然有“破格”的意味。按照中共中央2014年1月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符合的情形就包括“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显然侯亮平的任用有着搅浑水、净化政治生态的特殊使命。
其实,侯亮平从中央到地方的任职也可以看做是干部交流工作的一个特殊案例。中央对干部交流工作有很明确的规定,2006年8月,中央办公厅发布《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目的就在于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近年来,中组部开展了多个批次的央地厅局级干部的双向交流任职,正是为了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保持领导机关和基层的联系。距今最近一批央地双向交流任职是在去年暑期集中开展的。2016年8月,中央和国家机关与省区市的司局级领导干部,陆续到岗履新。
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空降”地方省区市,担任地市领导。比如,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司长李岳德赴贵阳任市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局长刘南昌“空降”任河南三门峡市委书记;等等。
同时,还有一批从地方“调任”中央任职的干部。比如,广西北海市市长林山青调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贵州铜仁市委书记夏庆丰调国务院国资委任宣传工作局局长等等。
艺术源于生活,但也无法完全还原现实,但它所呈现的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值得警醒,剧中人物为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所作出的努力,值得点赞。(人民日报中央厨房·国策说 许诺)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