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由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3年间,中央深改组召开30次会议,保持“每月一会”的基本频率,共审议通过198份改革文件,平均每次会议审议通过6.6个文件。
改革争在朝夕,发展时不我待。2017年即将到来,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是改革工作肩负的重要任务。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强调了改革“四个有利于”的工作导向,为我们总结谋划好改革工作、做好明年和今后改革工作提供了思想工具和实践指引。
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
中央深改组主动适应新常态,破题经济体制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共识,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土地“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今年4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会议时强调,注重从体制机制创新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会议还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新发展理念是相通的,核心是体制机制创新,最终目标是形成经济增长新机制。要围绕经济结构的制度性问题推进改革,梳理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需集中出台和落实的改革举措,打好组合拳,使各项改革措施同向发力。
今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二十四次会议时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本质是一场改革,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为提高供给质量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外部环境。
国企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在改革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央深改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国企国资走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不能留死角。审计机关要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最近两年,国企改革推进速度很快。去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完成了国企改革顶层设计。
今年进入国企改革政策“落实年”,目前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已制定出台多个配套的分项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等重磅文件。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两份文件,再次给国企改革定调。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会议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要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