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周斌
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江必新、景汉朝、李少平、张述元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并任命了8位巡回法庭副庭长。
从中央深改组同意最高法在重庆、西安、南京、郑州增设4个巡回法庭,到西安等地确认巡回法庭具体办公地址,再到此次任命正副庭长,“家门口的最高法院”覆盖我国华东、华南、华中、东北、西北、西南6大行政区域已近在眼前。
3位法学专家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最高法巡回法庭覆盖我国6大区域,有助于司法改革整体推进,进一步解决诉讼难、信访难问题,加快构建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廉洁权威的司法新模式,提升司法公信力。
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名副其实
土坯墙上挂着法徽,农家院里十几个人围坐在一面石桌周围……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万冲村,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的法官在被告家门口组建临时简易法庭,经耐心说服、劝解,就地化解一起僵持多年的宅基地纠纷。
这样的巡回办案,在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已经成为常态。
广东深圳(第一巡回法庭所在地)距北京2200余公里,辽宁沈阳(第二巡回法庭所在地)距北京700余公里,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设立之初,就被群众形象地称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
近两年来,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受办理案件基础上,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就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很多群众感叹“家门口的最高法院”名副其实。
第二巡回法庭在黑龙江省牡丹江、佳木斯等11个中级法院设立巡回点,全面开展巡回接访、巡回开庭、巡回阅卷、巡回询问和巡回宣判等各项巡回审判工作,截至今年9月底,开展巡回审判394次。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