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乌兰察布原副市长被诉 该市已有4名高官落马
薛培明(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12月12日电(刘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培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指定兴安盟检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由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薛培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薛培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兴安盟检察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培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自己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就任副市长不久便“辞职下海”
2015年8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薛培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内薛培明决定逮捕。2016年4月,薛培明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据媒体报道,薛培明在就任乌兰察布市副市长不久后就“辞职下海”,转任内蒙古伊东投资集团总裁。
乌兰察布市已有4高官落马
据媒体报道,除薛培明外,乌兰察布市还有3人已落马,他们是乌兰察布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陶淑菊,市委原书记王学丰,以及政协原副主席肖万寿。
2015年8月12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乌兰察布市2名高官被查,除薛培明外,与其一同宣布被查的即为肖万寿。
陶淑菊于2016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9月26日,陶淑菊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陶淑菊决定逮捕。
另外,2016年9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王学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次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王学丰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王学丰决定逮捕。
薛培明简历:
薛培明,男,汉族,1955年7月6日出生,1971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1971.7——1979.5 准格尔旗房塔河硫磺厂当工人、干部;
1979.5——1986.9 准格尔旗硫磺厂当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期间1984——1986年在内蒙古大学读书,专科毕业);
1986.9——1989.4 准格尔旗任纪委副主任;
1989.5——1990.6 准格尔旗任体改委主任;
1990.6——1990.10 准格尔旗煤炭公司任副经理;
1990.10——1991.3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任旗长助理;
1991.3——1995.10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任副旗长;
1995.10——1997.2 鄂尔多斯市煤管局任局长;
1995.9——1997.12 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习,本科毕业;
1997.2——2000.11 鄂托克旗任旗委书记;
2000.11——2002.9 鄂尔多斯市任市长助理;
2002.9——2004.4 乌兰察布盟行政公署任副盟长;
2004.4 就任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编辑: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