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6日电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公安部近日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
据介绍,这份文件名为《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利用拘留所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更好地发挥拘留所在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优势,合力解决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难问题。
《意见》指出,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人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对于维护司法秩序、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促进解决执行难发挥了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根据妨害诉讼或执行的行为人违法行为性质和具体情形,确实需要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应当及时作出拘留决定并将被司法拘留人送交指定拘留所执行。拘留所对于符合收拘条件的被司法拘留人,应当及时予以收拘,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拘留所依法开展管理教育工作,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目标,积极主动开展教育和化解工作。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应当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意见》要求,就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问题,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联席会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被司法拘留人收拘、管理、教育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情况。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对被司法拘留人基本信息、案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逐渐实现远程视频谈话与会见,开展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