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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名“港独”议员或被撤资格 妄称遭政治迫害

2016年12月01日 05:43:36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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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游被剥夺议员资格后,刘小丽成了矛盾焦点。据港媒报道,香港律政司11月29日通知高等法院,将代表特首梁振英提起司法复核,挑战刘小丽宣誓的有效性,寻求撤销其议员资格。律政司会在梁、游案上诉颁下判词后进行参考,稍后于本周后期或下周初正式提诉。目前已经有多位市民提起针对刘小丽的司法复核,但由行政长官运用政府资源提诉,相信会加快案件处理速度。

  宣扬“民主自决”的刘小丽在10月12日就任宣誓时,以“龟速”宣读誓词,相隔几秒才读出誓词的下一个字,被认定宣誓无效,后获得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重新宣誓就任。香港《星岛日报》称,根据人大释法颁布对《基本法》第104条含义的解释,当选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真诚、庄重地依照《宣誓及声明条例》誓言宣誓,并在内容及形式上符合有关规定,否则即为故意忽略或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而其就任议员的资格亦被取消。而刘小丽在宣誓时以极慢速度读出誓词,后又在“脸谱”上扬言“慢读是要彰显誓词的虚妄……我所读的,是九十多个没有串连的独立字句,毫无连贯性及意义可言”。

  报道称,早前梁颂恒和游蕙祯被法庭判决失去议席后,立法会决定追回每人93万港币的议员薪金及预支营运资金,当中包括9.3万月薪、83.4万预支用作办事处运营、助理薪酬及交通等开支的营运资金。因此,倘若刘小丽最终被判失去议席,她同样要面对被追讨薪金的可能。但她11月已按照竞选时的承诺,向社区发展阵线等组织捐出4.8万港币。

  对于特区政府出手维护法治,刘小丽愤怒异常,宣称遭到“政治迫害”,批评梁振英“为建制派及自己增加政治筹码”。民建联主席李慧琼表示,议员若选择做出拒绝宣誓行为而被采取法律行动,是咎由自取,把法律行动演绎为“政治打压”,是不负责任的说法。

  “刘小丽的宣誓程序不符合规定,只是当时立法院主席给了她第二次宣誓机会,在人大释法后,特区政府坚定维护法治,这符合香港民众的期待。”香港时事评论员何亮亮11月30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高等法院驳回梁、游的上诉是完全可以预见到的。在人大释法后,高等法院肯定要同人大的释法内容和方向保持一致。这对于“港独”而言则是一个沉重打击。如果刘小丽也被判失去议员席位,将有3名反对派议员失去资格,这对于政府通过更多市政建设议题会起到一定帮助作用。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