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承办的“2016 中欧人权研讨会”在重庆召开。察哈尔学会秘书长张国斌在研讨会上介绍了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保障的发展情况。
张国斌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中国各少数民族的人权问题。他认为,虽然在封建社会中还未有“人权”这一概念,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历代封建王朝采取的政策在事实上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人权。自秦汉以来,中国就建立了中央集权制的多民族封建国家,中央王朝往往采用以怀柔为主的政策,通过设置行政机构、和亲、册封少数民族首领等方式对少数民族实施有效管辖,在尊重各少数民族并保持其民族特色的同时,帮助各民族发展。与此同时,各少数民族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中国主权,为捍卫祖国领土完整作出重大贡献。
他认为,中国政府根据本国国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出台并有力落实保障各少数民族合法权利的政策和措施。中国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原则,并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教育事业。
张国斌表示,虽然我国在保障少数民族人权方面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但是党和政府一直正视这些问题,从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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