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醉酒驾驶摩托车案,被告人姚某因自愿、如实供述了罪行,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在具结书上签了字,获得了轻判。
这是9月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沈阳等18个城市试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沈阳市法院系统审理的刑案认罪认罚从宽第一案。
梳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1000天来的历次会议,与依法治国内容相关的文件出台最多。而刑案认罪认罚从宽只是整个司法改革大盘子中的一项。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中强调,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随着我国改革步入深水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司法体制改革日益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
“认罪认罚从宽制”“立案登记制”“办案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增设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目前,涉及司法改革的多项政策已在全国多地相继试点推行。
简化立案程序,司法责任制“拦截”冤假错案
对当事人来说,“立案难”曾一度是打官司首先遭遇的“拦路虎”。如今,在“立案登记制”的推行下,这一局面有了很大的改观。
今年5月是全国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一周年的时间,而一年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让长期困扰群众行使诉权的“立案难”成为历史。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立案工作机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既简化了立案程序,又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力。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自去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全国法院共登记初审案件(一审案件)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各地案件数量增幅明显。为了有效缓解审案压力,避免冤假错案,司法责任制也成为改革的重要部分。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浙江、山东等地登记立案数量超过100万件,就各地区同比增幅情况而言,同比增幅超过40%的地区有6个。
由于传统审判模式强调内部层层审批,造成“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易导致冤假错案,审判权力机制改革也被提上日程。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人民法院应从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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