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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卡在半空 很多患者望梅止渴

2016年08月18日 09:49: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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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落实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进展情况通报会在新疆伊宁召开。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的发言被一个短信打断。短信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一名职工发来的。这名职工在短信里质问郑宏:为什么同在新疆,自己却不能享受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带来的福利?郑宏转过脸来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调研员江华通报了这一“突发事件”。江华不无尴尬地说:“回去就向领导汇报,我们抓紧落实。”

  尴尬不仅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实上,截至7月21日,仅有14个省份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而且即便是这14个省份中,也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将国家谈判药品整体纳入城乡医保,其他省份只是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大病保险。由此,虽然谈判后3种药品大幅降价,但很多患者只能望梅止渴,无法享受药价“腰斩”带来的好处,这也使得国家药品谈判机制的探索难以推进。

  被寄予厚望的国家谈判

  去年之前,我国一直实行原研药自主定价政策。此举的初衷本在于鼓励医药领域的创新,但在实践中却滋生诸多问题,其中尤以腐败和天价药最为人所诟病。前者的明证是曾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多年的郭剑英被带走,后者的案例则有“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的被捉放。

  江苏男子陆勇因为帮人代购抗癌药被捕进一步将原研药价格高、患者无钱买药的困境揭露出来。废除原研药“超国民待遇”的呼声日盛,药品定价改革渐成政、学、商各界的共识。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制定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对于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