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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发函求调查产妇死因 医院称遭家属打砸

2016年01月17日 07:02:3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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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产妇在北医三院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的消息引发关注。北医三院称,产妇杨女士去世后,其家属数十人滞留北医三院产科病房,追打医护人员,对其他孕产妇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对此,昨日,记者未能联系到产妇家属求证。

  此外,网上一张来自亡故产妇所在单位中国科学院理化所的“红头函件”也引发网友讨论,文件称希望医院对死者的离世原因做出公正、透明的调查。昨日,中科院理化所证实于1月14日致函北医三院,请求该院对此事做出公正透明翔实的调查。

  医生称“产妇患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

  北医三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杨女士今年34岁,有十余年的既往高血压病史、胆囊结石等,通过自然受孕,妊娠26周多,因为患有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于2015年12月28日住院,住院后经过一系列检查和专家会诊,治疗后病情相对平稳。

  多名医生表示,子痫前期指的是孕期发生高血压,表现为血压值和尿蛋白值异常升高,妊娠期的高血压会威胁到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及生命,患有子痫的孕妇有时会突然手足抽搐。

  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1月11日,杨女士出现胸痛继而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多科室联合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尸体解剖猝死原因为主动脉夹层破裂。

  “主动脉夹层初期症状不典型,一旦发生主动脉夹层破裂导致心包压塞,抢救成功率很低,死亡率极高。”一名曾参与抢救杨某的医生介绍称,杨女士发病后,医院结合麻醉科、心外科等8个科室的多位医生共同抢救了3个多小时,遗憾的是仍未保住杨女士及孩子的生命。

  一位接近死者的消息人士称,事发当日杨女士的母亲当即晕倒,后入院治疗。

  医院称家属打砸物品及医务人员

  北医三院昨日发声明称,产妇死亡后,家属数十人聚集并滞留北医三院产科病房,在病房大声喧哗辱骂,打砸物品,追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北医三院正常医疗秩序,对其他孕产妇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经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级公安机关介入,患者家属离开产科病房,医疗工作秩序得以恢复。北医三院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或法院处理解决医疗纠纷。

  昨日,记者未能联系到杨女士家属。

  中科院理化所曾向医院发函

  昨日,这一事件在网上被热议,源于杨女士所在单位中科院理化所开具的一份“红头函件”。有网友质疑称,“医疗纠纷为啥要单位发公函”、“这是职工的个人行为,发公函是几个意思?”但也有网友称,此举代表中科院理化所对职工的重视。

  昨日18时许,中科院理化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称,杨某是所内青年骨干,全所职工对此深表悲痛。本着尊重生命、死者为大的原则,于2016年1月14日致函北医三院,请求该院对杨某离世的原因做出公正透明翔实的调查,给出一份真实、完整的结论,给杨某及其家属一个明白、公正、合理的交待。

  对于近日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有关信息,该所表示,中科院理化所积极支持职工家属以合理合法的理性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支持、不鼓励任何过激行为,坚决反对任何人利用互联网渠道散布不实信息。死者家属为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追访

  1 如有医闹行为或面临刑事处罚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在2015年通过并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医闹行为将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如果医闹聚众打砸医疗机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则已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法律规定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即使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医院打砸也将面临最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行为可根据行为轻重进行判定。

  2 不涉及行政职权函件无法律效力

  针对中科院理化所发布的“红头函件”,律师张新年表示,一家单位基于对员工的保护,向另一家单位发函,但双方没有民事法律关系,也不是上下级主管关系,不涉及行使行政职权,所以该函件不具法律效力,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效果,但这种提醒可能会基于其他社会关系产生法律外的实际效果。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