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纪委出台规定,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纪委“四个严禁”、存在公款送礼等行为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将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并视情况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为落实“四个严禁”要求,南京专门成立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制止公款请客送礼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市纪委牵头,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纪委负责节日期间廉政建设及制止公款请客送礼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收集和汇总,并进行监督抽查;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结合财经纪律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发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购买月饼、购物券(卡)、节礼等问题。(记者申琳、王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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